全区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等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2022年度全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全区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估: 1.在高新区社会管理服务局登记成立满两个年度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申请复评的; 3.评估等级有效期满2年后申请晋级评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 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的;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评估申报 社会组织即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将申报请求报送高新区社会管理服务局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后,高新区社会管理服务局将在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评的社会组织名单。6月起,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评估,高新区社会管理服务局将提前15日向所有参评社会组织告知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估时间。社会组织按照各类别评估指标和《评估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自评,并认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供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现场评估。 四、评估等级及成果应用 评估标准采用1000分制。评估得分951分-1000分,为5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901分-950分,为4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801分-900分,为3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701分-800分,为2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651分一700分,为1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650分(含本数)以下,不定级。 社会组织参与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将作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重要内容,通过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获得的评估等级,作为制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的重要参考依据,不再发放等级评估奖励资金。 五、评估经费 社会组织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参评工作。 (二)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凡有效期满的社会组织等级牌匾于7月底前退回高新区社会管理服务局。参加复核评估的社会组织,以当年评定等级为准。 联系人:闫秋嘉 联系电话:0431-85542537 高新区社会管理服务局 2021年11月17日
|